新華社海口12月7日電(記者 鄭瑋娜、王存福)為做好元旦、春節期間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海南省住建廳要求全省各級建設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未付清農民工工資單位禁建新項目。
按照要求,各市縣建設主管部門要集中開展專項檢查,加大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力度。對年內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特別是連續拖欠2個月以上或累計拖欠3個月以上的企業,實施工資支付重點監察;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實行掛牌督辦。對政府或政府部門工程項目因拖欠工程款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的,本級政府或有關部門應立即清償,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同時,對房地産開發等項目因拖欠工程款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的,要督促建設單位立即還款,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對不具備還款能力的項目,可採取資産變現等措施籌措資金解決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對建設資金不到位,不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工程款支付保證金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對已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工程款支付保證金的建設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及時動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工程款支付保證金進行支付。對未能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建設單位,一律不得批准其新建建設項目,不得為其辦理規劃許可、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等手續,並依法嚴查,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