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12月12日電(記者吳小康)記者從廣西民政部門了解到,從2012年1月1日起,廣西將全面推行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散居孤兒每人每月600元,機構撫養孤兒每人每月1000元。
據介紹,廣西全面推行孤兒最低養育標準後産生的費用除中央專項補助外,差額部分按自治區負擔60%、市縣負擔40%的方式予以解決。
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處處長韋華雲介紹,此前廣西農村孤兒、城鎮孤兒養育分別按農村“五保”、城鎮“低保”標準進行,由於標準較低,孤兒養育困難。2009年,防城港市率先大幅提升孤兒最低養育標準,將標準統一為散居孤兒每人每月不低於600元、福利機構孤兒每人每月不低於1000元,收到良好成效。
廣西民政部門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3月,廣西共有孤兒23157人,其中社會散居孤兒20498人,各級民政部門福利機構撫養孤兒265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