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2月14日電(記者 岳德亮)今年上半年來,受內外部經濟運行環境的影響,部分中小企業的經營狀況面臨較大的困難。浙江省決定在確保社保基金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對社會福利企業和符合一定條件的困難中小企業實行社會保險“五緩四減三補貼”政策,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
記者14日從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公佈的《關於實施社會保險“五緩四減三補貼”政策的通知》中了解到,這個省幫扶的對象圈定在部分困難中小企業:即符合經濟結構調整、産業轉型升級要求,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履行社會保險繳費義務,生産經營暫時面臨困難但有望恢復的。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實行的“五緩四減三補貼”政策中的“五緩”是允許困難中小企業緩繳應由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項社會保險費,緩繳執行期為2012年度內;“四減”即2011年集中減徵困難中小企業1個月由企業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四項社會保險費;“三補貼”是對困難中小企業實行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和在崗培訓資金支持。
據了解,浙江省各地也積極出臺了貫徹實施意見,如舟山市規定困難中小企業開展在崗培訓,所需資金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按企業實際支付的在崗培訓費用給予補貼,最高額度為每人不超過400元,所需資金由市促進就業資金予以適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