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2月14日電(記者梁鋼華 吳濤)14日,廣東省汕尾市政府通報了關於汕尾陸豐市“9·21事件”犯罪嫌疑人薛錦波羈押期間猝死的屍表檢查結果。由第三方權威鑒定機構公佈的屍表檢查結果顯示:沒有發現有外力致死跡象,具體死亡原因待進一步調查。
9月21日,汕尾市下轄的陸豐市東海鎮烏坎村部分村民因懷疑上訪未決而打砸、毀壞他人公共財物和衝擊村委會、公安邊防派出所。9月22日上午,部分村民與入村維持秩序的警方發生衝突,6部警車被砸壞。
廣東省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長曾松泉介紹,作為該事件的主要組織者,薛錦波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和妨害公務罪,于12月9日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關押于汕尾市看守所。當日,薛錦波家屬給薛錦波送去治療心臟病、哮喘等疾病的藥物。
12月11日10時51分,汕尾市看守所在押人員報稱薛錦波身體不適,值班民警立即將其送往看守所附近的汕尾市第二人民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醫院出具的死因診斷為心源性猝死。
汕尾市委書記鄭雁雄説,根據死者家屬對醫院出具的死因診斷存有異議、要求進一步調查的情況,當日,汕尾市檢察院提請廣東省檢察院介入對薛錦波死亡原因的調查,委託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對薛錦波的死因進行第三方鑒定。
13日上午,在廣東省檢察院主持的情況通報會上,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副主任羅斌向陸豐市東海鎮人大代表和當地籍政協委員及薛錦波家屬代表公佈了由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主持的第三方屍表檢查情況和大量遺體圖片。
羅斌説,薛錦波遺體十指指甲完整,除估計被抓捕所導致的膝關節、手腕等部位有損傷程度輕微的局限性瘀斑外,體表其餘部位未見明顯外傷,沒有看見骨折徵象,沒有出現網上流傳的死者骨頭被打斷、指甲被抽掉、皮開肉綻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