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2月25日電(記者 劉寶森、鄧衛華)山東省老齡辦25日發佈消息,山東省即將實施的新版優待老年人規定明確提出,在全省實行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
據山東省老齡辦介紹,山東省第二次修訂的新版《山東省優待老年人規定》日前印發,並將於2012年元旦執行。新版“規定”提出,在全省實行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對孤寡老年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貧困老年人、80周歲以上空巢高齡老年人,當地政府應根據本人申請,經認定後,給予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或機構養老服務照顧,具體標準由當地政府制定。政府興辦和支持的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呼叫機構,對貧困老年人免收服務費。
同時,“規定”提出實行老年人住房優先保障。對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的純老年人家庭戶,優先納入廉租房保障範圍;對農村貧困老年人無房戶、危房戶的住房納入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鼓勵社會各方面力量利用各種資源為老年人生活、醫療、康復、健身、娛樂等提供捐助、資助和優待。免除農村老年人“一事一議”等各類籌資。
“十二五”時期,山東省將面臨更為嚴峻的人口老齡化形勢。到2011年底,全省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1413萬人,是全國第一老年人口大省,人口老齡化正處於快速發展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