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訪談:無故欠薪逐年減少 清欠工作任重道遠
——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關係司司長邱小平
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 徐博)元旦、春節將至,農民工能否按時、足額拿到工資又成了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實際上,農民工工資拖欠並不是一個新話題。這一現象今年有什麼新的特徵,為什麼屢禁不止,怎麼才能徹底解決?帶著這些問題,新華社記者獨家專訪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關係司司長邱小平。
無故欠薪減少
“近年來,各地區、有關部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加大了保障企業工資支付工作力度,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總體呈下降趨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邱小平説。
他解釋,具體可表現為三項指標的下降: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欠薪案件逐年下降,涉及欠薪問題的信訪案件逐年下降,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事件逐年下降。
儘管如此,農民工工資拖欠的問題並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仍時有發生。尤其是今年年底,保證農民工工資足額發放這一任務更為艱巨。有些地方反映,用人單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減少,但由於經濟原因拖欠工資的案件有所增加。
邱小平説,目前,受全球經濟持續低迷的影響,我國部分勞動密集型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面臨資金短缺、國外市場需求下降、原材料成本上升等多種壓力,經營困難。
此外,一些在建工程項目由於資金不足等因素中途停工,導致拖欠工資案件數、拖欠金額、涉及職工人數明顯增多。客觀上,2012年春節較早,農民工返鄉提前,導致拖欠工資問題集中發生時間也明顯提前。
政府因地制宜
邱小平説,國務院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近年來發佈了一系列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文件,加大了清欠工作力度,各地也推出了自己的措施。
如在全國普遍推行“兩金三制”,即在建設領域建立工資保證金、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多發地建立欠薪應急週轉金,實行一級建築承包企業解決分包企業欠薪制度、行政司法聯動打擊欠薪逃匿制度和地方政府負總責制度。
同時,在平時加強針對建設施工等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排查和監控,對拖欠工資的投訴案件及時受理;在重點時間節點進行專項檢查。
今年11月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六部委下發文件,要求各地在11月25日至明年1月15日期間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12月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九部委召開視頻會議,再次專題部署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赴部分省市進行督查。同時,國務院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開展的第五次農民工工作督察,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列為重要督察內容。
此外,各地還因地制宜,採取相關措施。例如,浙江加強對重點企業的實時監控,包括生産經營困難的企業,目前已監控5000多家;廣東嘗試行政司法聯動追償農民工工資;深圳建立“欠薪保障基金”,通過統籌資金,墊付破産企業或業主欠薪逃匿企業拖欠的工資。
清欠難度仍然較大
邱小平坦言,雖然各級政府採取了不少措施來解決農民工欠薪問題,但要從根本上解決仍然面臨不少困難。比如在建設領域,很多施工企業強調工程款按照工程進度撥付的特點,因此不能按月發放工資。出現拖欠工資後,實際上是經濟承包糾紛與勞動糾紛交織在一起,形成了很長的債務鏈,增加了解決欠薪的困難。
此外,拖欠工資違法成本低。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對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行為,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建設領域的保證金制度推行起來也有一定阻力。”邱小平説。他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最重要的是加強立法,儘快制定、出臺《工資支付保障條例》,進一步明確工資必須由直接用人的單位按月支付以及工資保證金等支付保障措施。同時,加大執法和懲處力度,儘快出臺“欠薪入罪”的具體解釋和操作辦法。此外,還應著力加強地方政府的監管責任和勞動監察、勞動仲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