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 崔靜)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27日在此間表示,自2004年公安部部署查處內幕交易案件以來,公安部直接偵辦和組織地方公安機關查處“杭蕭鋼構”案、“廣發證券”案等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大案要案總計50起,涉案金額超過45億元,查實非法獲利高達22億余元,抓獲犯罪嫌疑人90余名,挽回經濟損失超過12億元。
監察部、公安部、證監會27日在北京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近年來查處內幕交易案件工作情況。劉金國介紹説,從近年來查處的案件看,內幕交易犯罪逐漸成為證券市場的主流犯罪,呈現易發多發的態勢。這類犯罪逐漸從公司高管向公職人員、從配偶親屬向社會朋友、從公司內部經營向行政審批環節等經濟活動的多個領域延伸,涉案主體身份多元敏感、作案手段方式多變複雜、信息傳遞渠道多樣隱蔽。
證監會副主席桂敏傑通報了防控資本市場內幕交易工作情況。他説,2008年以來,證監會共獲取內幕交易線索426件,在對各類線索核實的基礎上,共立案調查內幕交易案件153起,共移送內幕交易案件39起,“黃光裕案”、“上海祖龍案”、“天山紡織案”、山西美錦集團內幕交易案等已定罪宣判,近期偵辦的涉案金額9000萬元的秦宣等人內幕交易“西南合成”案等一批金額巨大的案件已逮捕當事人或移送起訴。
桂敏傑説,除移送公安機關追究涉案人員刑事責任外,證監會共對31起內幕交易案件涉及的58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對4名當事人予以市場禁入。如遼源得亨內幕交易案、張小堅內幕交易案、北孚集團秦少秋內幕交易案、佛塑股份多名中層管理人員及親屬內幕交易案、原光明集團董事長馬中文內幕交易案等案件受到查處。有關案件處理後會予以公佈。
他表示,目前證監會30余家派出機構已陸續與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建立起內幕交易綜合防控工作機制。一個專門解決內幕交易調查認定和舉證責任難題的司法解釋也即將出臺。
桂敏傑表示,證監會將對內幕交易行為保持持續高壓態勢,對容易引發內幕交易的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全面落實“異動即調查、涉嫌即暫停、違規即終止”的規則,減少違法者的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