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月5日電(記者 許曉青 潘旭)上海與香港兩地相關部門5日在滬簽署商貿合作、文化交流、公務員交流、醫療合作四項協議。
上海市市長韓正、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周波、上海市副市長屠光紹、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等出席儀式並見證協議簽署。
當天簽署的協議分別是:上海市商務委員會和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關於加強商貿合作的協議》;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和香港特區政府民政事務局《滬港文化交流與合作協議書》;上海市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和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滬港兩地公務員交流學習活動的實施協議書》,以及上海申康醫院發展中心和香港醫院管理局《2012-2016年合作協議書》。
根據相關協議及共識,滬港兩地將在促進經貿投資便利化、文化管理、大型文化活動、公務員交流、醫院管理等方面展開闔作。
在隨後舉行的滬港經貿合作會議第二次會議上,雙方還就商貿、金融、航空航運和物流、旅遊會展、創新科技、文化體育、專業人才、教育醫療、青少年發展和社會管理等交換了意見。
滬港經貿合作會議第一次會議于2003年10月在香港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