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2月3日電(記者王凱蕾)廣東省人民政府近日出臺《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多管齊下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措施》內容共56項,從增強財政資金引導、落實針對中小微企業的各項稅收優惠和稅費減免、加大融資支持力度、強化公共服務等方面幫扶中小微企業。
省級財政資金扶持主要包括:安排2.5億元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推動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設立5000萬元小額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損失給予適當風險補償;安排50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安排2000萬元發展專項資金,資助民營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和參加境內國際性展覽會。
涉及稅收優惠和稅費減免的內容有24項,主要包括:對符合相關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中小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中小企業的技術轉讓所得,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對經認定的困難中小微企業,減半徵收6個月的使用流動人員調配費等。
此外,為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措施》還要求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和貸款評審制度,推進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工作,支持中小企業投保相關信用保險,進一步提高企業信用保險的覆蓋率。同時,積極培育一批素質優良、成長性好的中小企業上市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