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有媒體關於“太湖治污20年未遏制水質惡化”的説法,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3日正式回應稱,2011年太湖大部分水質指標已達到總體方案確定的2012年目標要求,富營養化程度有所緩解,水源地水質保持良好,全面實現了2011年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省部際聯席會議提出的“兩個確保,一個下降”目標,即確保飲用水安全、確保不發生大面積黑臭、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進一步下降。
近年來,國家有關部委和太湖流域兩省一市黨委、政府以及水利部門不斷加大産業結構調整力度,推進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産,加強工業點源污染、城鎮生活污染、農村面源污染的治理,排污總量得到一定控制;全面實施生態建設與保護,逐步推進太湖污染底泥疏浚、濕地修復與保護、河網綜合整治等項目建設,促進生態環境改善。
在保障飲用水安全方面,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管網建設,太湖流域基本形成了“雙源供水、雙重保障”的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體系,流域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得到了有效的提高。監測數據表明,2011年水源地水質總體良好,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均達到Ⅰ—Ⅱ類標準。
隨著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的全面實施,太湖水環境呈現持續好轉趨勢。監測數據表明,2011年全年太湖主要水質指標年平均濃度分別為:高錳酸鹽指數4.25mg/L(Ⅲ類),氨氮0.23mg/L(Ⅱ類),總磷0.066mg/L(Ⅳ類),總氮2.04mg/L(劣于Ⅴ類);與2007年相比,2011年太湖四項水質指標濃度都有下降,其中高錳酸鹽指數降幅為16.7%,氨氮降幅為43.6%,總磷降幅為11.0%,總氮降幅為13.4%。2011年,太湖平均營養狀態指數為60.8,為中度富營養化的下限,富營養化趨勢繼續得到遏制。(記者 沈文敏)
這是9月15日傍晚在江蘇省無錫市拍攝的太湖秋霞美景。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簽署第604號國務院令,公佈《太湖流域管理條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九章七十條,制定目的是為了加強太湖流域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保障防汛抗旱以及生活、生産和生態用水安全,改善太湖流域生態環境。根據條例,太湖流域指包括江蘇省、浙江省、上海市長江以南,錢塘江以北,天目山、茅山流域分水嶺以東的區域。新華社發(羅軍 攝)
三部門召開發佈會介紹《太湖流域管理條例》情況
水利部、環境保護部、法制辦三部門10月9日下午在京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我國第一部流域綜合性行政法規--《太湖流域管理條例》的相關情況。《太湖流域管理條例》以第604號國務院令公佈,將於201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從流域綜合管理的角度出發,針對太湖流域洪澇災害、水資源短缺、水污染和水環境惡化等水問題,將國家水資源管理與保護的法律制度在太湖流域具體化,按照溫家寶總理“高標準、嚴要求,採取更有力、更堅決的措施”的指示精神,進一步強化了流域綜合管理和治理的各項工作,將成為今後太湖流域防洪抗旱,飲用水安全,水資源配置、調度、保護和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線保護,以及監測監督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的強有力法律依據。 >>>詳細閱讀
這是9月15日傍晚在江蘇省無錫市拍攝的太湖秋霞美景。新華社發(羅軍 攝)
太湖: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治理重點工程進展順利
記者從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辦公室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太湖水質總體保持穩定,太湖治理重點工程進展順利,年度目標中確定的11大類1373項工程中已啟動1371項,啟動率達99.9%。
環保監測數據顯示,1-6月份,江蘇省太湖流域水質總體保持穩定,部分水質指標較同期有所改善,實現了“兩個確保,兩個進一步”的階段性目標,即確保飲用水安全,確保不發生大面積湖泛,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進一步下降,流域水質進一步改善。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