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2月11日電(記者齊雷傑、岳文婷)記者11日從河北省柏鄉縣了解到,柏鄉縣委、縣政府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擅自收費一事作出嚴肅處理決定,給予該局局長、事件主要責任人蘭彥廣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該局副局長李建奎行政記過處分。違規收取53名考生的291萬元已如數退回。
據柏鄉縣介紹,2011年11月,柏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解決長期以來形成的事業單位人員老化問題,通過公開招考的方式,從應往屆本科畢業生中公開招聘了6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完成後,有考生反映該局以“崗前培訓”的名義,擅自收取入圍考生數額不等的費用。
據介紹,柏鄉縣委、縣政府領導得知此事後,及時責令該局于2012年2月6日將違規收取的費用全部如數退回。2月9日,此事經媒體披露後,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責成縣紀委、監察局等有關部門就此事進行調查處理。2月10日,依據有關規定,柏鄉縣委、縣政府對主要責任人、縣人社局局長蘭彥廣和副局長李建奎分別作出行政處分。
柏鄉縣委、縣政府認為,這是一起典型的違規收費現象,要從這次錯誤中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嚴格規範各類收費行為;對入圍的考生將仍依據招錄方案,按照程序上崗到位。縣委、縣政府表示,誠懇接受並感謝媒體監督,今後堅決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柏鄉縣表示,此次招聘的60名事業單位人員沒有專科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