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2月22日電(記者 俞儉)湖北省在全省中小學校食堂全面推行技能炊事員、衛生監督員、營養指導員、質量評判員和價格監管員“五員”管理工作制度,促進食堂規範管理,精細服務,改善營養,確保安全、公益和廣大師生滿意。
湖北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22日介紹了推行“五員”工作制度的基本要求,即選配技能炊事員,建立食堂烹飪人員用人管理機制、烹飪操作人員上崗培訓制度,提高從業人員整體素質;派駐衛生監督員,推進放心食堂建設,每所學校都要有一名由食監或衛生監督部門定點聯絡、派駐包校負責的衛生監督員,指導學校公共衛生與食品安全工作,及時排查食品安全隱患;配設營養指導員,實施營養干預,通過2-3年努力,有一定規模的學校都有一名專兼職營養指導員或營養指導教師,學生食堂每週營養食譜必須在學校櫥窗、公示墻、餐廳公佈,搞好營養結構搭配和平衡;聘請伙食質量評判員,定期或不定期對學校食堂飯菜質量、份額數量、營養搭配等進行檢查和評價,實行校長、教職工陪餐制和伙食質量評判員驗餐制;聘請伙食價格監管員,對食堂日常伙食價格進行測算監督,督促加強成本管理,學生食堂每餐提供的飯菜、食品必須標明分量和價格,做到等量等值,食堂按月對收支情況和結余進行公示。
通過3年努力,湖北將在全省中小學校學生食堂建立起“五員”管理制度,並形成長效工作機制。2012年市、縣城區學校建立“五員”制度達到70%,縣以下學校達到50%;2013年市、縣城區學校食堂達到85%,縣以下學校達到70%;2014年全省中小學校食堂“五員”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