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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再次上調企業養老金 調後年人均約16440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24日 15時38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長春2月24日電(記者 姚湜)記者從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今年吉林省將連續第三年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平均增長幅度超過15%,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將達到1370元左右。

    據介紹,綜合考慮省內實際情況之後,吉林省決定與往年相比進一步提高調整幅度,實際人均調整水平達到184.8元,增長幅度為15.58%,高出國家規定的平均調整水平近5.6個百分點。此次調整後,吉林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將達到1370元左右,年約16440元,接近於去年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97元的水平。

    在此次吉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過程中,還將對高齡人員、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以及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給予重點傾斜。其中,70-74周歲人員每月再增加20元;75-79周歲人員每月再增加40元;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月再增加60元。

    近年來吉林省廣泛實施“富民工程”,2010年、2011年連續兩年超過國家標準提高養老金,增幅分別為13.3%和13.5%。今年吉林省調整企業養老金,涉及全省企業退休人員219.4萬人,年需增加支出約48.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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