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 國家外匯管理局27日稱,下一階段,外匯管理部門將進一步建立健全本外幣跨境資金流動監管框架,做好應對跨境資金雙向流動風險的政策預案,堅持對跨境資金流動實施均衡管理,重點防範跨境異常資金流動。
外匯局表示,受國內外經濟形勢變化、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以及宏觀調控政策逐步到位等因素綜合影響,我國本外幣跨境資金流動呈現出新的特點。國際收支趨向基本平衡意味著需要加強跨境資金流動的均衡管理,我國金融開放程度的提高意味著需要加快轉變跨境資金流動的監管方式,而人民幣跨境資金流動規模不斷擴大意味著需要進一步提升對本外幣全口徑跨境資金流動的監測分析能力。
外匯局指出,建立健全本外幣跨境資金流動監管框架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今後一段時期,外匯管理部門要重點把握好以下幾個重點環節。
一是加強形勢分析,提高預判能力。要敏銳觀察和密切跟蹤本外幣跨境資金流動形勢變化,高度重視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深入研究跨境收支影響渠道和傳導機制,挖掘與跨境資金流動走勢相關性高、預測性好的核心指標,提高對跨境資金流動預判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二是做好應對跨境資金雙向流動風險的政策預案。堅持對跨境資金流動實施均衡管理,既要完善和充實防範跨境資金大量凈流入的政策預案,也要做好防範跨境資金集中流出的政策儲備,提高監管政策的針對性和前瞻性。
三是堅持均衡管理,重點防範跨境異常資金流動。在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跨境資金流動監管的新思路、新工具和新機制,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壓縮投機套利空間。同時,從理順外匯供求關係入手,加快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改進做市商做市機制,增強外匯市場自我調節、自求平衡的能力,發揮好市場機制在合理配置外匯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
四是優化體制機制,提高應對跨境資金流動衝擊的能力。把加強本外幣跨境資金流動監管體制機制建設放在重要位置,加強監管合作。用好檢查手段,保持對“熱錢”等違法違規資金的高壓打擊態勢,嚴厲打擊地下錢莊等監管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違法違規信息的披露力度,提高對違法違規跨境資金流動的震懾力。
根據統計,2007年至2011年,我國外匯管理部門共查處外匯違法違規案件1.5萬多起,共處行政罰款12.7億元人民幣。其中,配合公安機關共破獲210起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和網絡炒匯案件,涉案金額逾1000億元人民幣,抓獲犯罪嫌疑人1000余名,共處行政罰款約1.6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