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2月29日電(記者劉歡)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提名于29日17時結束。此次選舉的選舉主任潘兆初法官裁定共三份提名錶格有效,按照遞交提名錶格日期先後順序,何俊仁、唐英年、梁振英獲有效提名成為這次選舉的候選人。
香港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是于本月14日開始的。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沒有外國居留權、年滿40周歲,並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不少於20年,均符合資格獲提名為候選人。提名錶格須由不少於150名選舉委員簽署同意提名,而每名選舉委員只可以提名一名候選人。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有關選舉法律的規定,香港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將由選舉委員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於今年3月25日在香港選舉産生,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