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2日電(記者羅沙 王茜)國務院日前印發的《“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指出,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質,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以縣級醫院為重點,統籌推進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藥品供應、價格機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
落實政府責任 改革補償機制
規劃指出,堅持公立醫院面向城鄉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主導地位,進一步明確政府舉辦公立醫院的目的和應履行的職責,扭轉公立醫院逐利行為。合理確定公立醫院(含國有企業所辦醫院)數量和佈局,嚴格控制建設標準、規模和設備配備。禁止公立醫院舉債建設。
規劃表示,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
規劃提出,提高診療費、手術費、護理費收費標準,體現醫療服務合理成本和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醫療技術服務收費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控制醫療費用增長
規劃表示,醫保經辦機構和衛生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制止開大處方、重復檢查、濫用藥品等行為。
規劃指出,強化醫保對醫療服務的監控作用,採取總額預付、按人頭、按病種付費等複合支付方式,引導醫療機構主動控製成本。
規劃指出,加強衛生部門對醫療費用的監管控制,及時查處為追求經濟利益的不合理用藥、用材和檢查及重復檢查等行為。加強對費用增長速度較快疾病診療行為的重點監控,控制公立醫院提供非基本醫療服務。
建立現代管理制度 創新醫院管理服務
規劃提出,推進公立醫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人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
同時,探索建立理事會等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明確理事會與院長職責。建立以公益性質和運行效率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體系,提高醫務人員待遇。嚴禁把醫務人員個人收入與醫院的藥品和檢查收入挂鉤。
規劃指出,深化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持續提高醫院管理水平和醫療服務質量。簡化掛號、就診、檢查、收費、取藥等流程,方便群眾就醫。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大力推廣優質護理,優化服務模式和服務流程,開展“先診療、後結算”和志願者服務。積極推進區域統一預約掛號平臺建設,普遍實行預約診療,改善就醫環境,明顯縮短病人等候時間。發展面向農村基層及邊遠地區的遠程診療系統。
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 深化城市公立醫院改革
規劃指出,縣級公立醫院是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的龍頭。“十二五”期間要把縣級公立醫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力爭使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2015年要實現縣級公立醫院階段性改革目標。
同時,按照上下聯動、內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則,加快推進城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拓展深化試點內容。鼓勵社會資本對部分公立醫院進行多種形式的公益性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