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4月14日電(記者 溫曄)記者從福建省衛生廳獲悉,福建省近日下發通知,提高農村兒童重大疾病治療付費最高定額標準,其中白血病治療最高定額標準從8萬元提高到10萬元,先天性心臟病治療最高定額標準從2.5萬元提高到3萬元。同時增加了農村兒童重大疾病定點救治醫院的數量,將福建省省立醫院、協和醫院等納入到農村兒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定點救治醫院的範圍之中。
據了解,福建省規定納入項目的農村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的救治費用,由新農合基金支付定額標準的70%、個人自付定額標準的30%,其中屬於農村醫療救助對象的,新農合基金支付定額標準的70%、醫療救助基金支付定額標準的20%、個人自付定額標準的10%。醫療救助金額不受各地醫療救助封頂線限制。
據悉,福建省在2010年啟動了提高農村兒童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的試點工作,試點病種確定為14周歲以下農村參合兒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兩類6個病種。2011年這項工作擴大到全省範圍,據統計,在2011年,福建有46個縣(市、區)的197名農村先天性心臟病、9名白血病患兒得到定點救治、定額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