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8日電(記者 崔靜)記者從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18日在京召開的中央國家機關2012年政府集中採購工作會議上獲悉,自2002年政府採購法頒布以來,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採購金額累計達907.26億元,節約資金138.08億元,資金平均節約率為13.21%。
今年是政府採購法頒布10週年。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主任王力達表示,十年間,中央國家機關帶頭實施政府採購法,健全採購制度,優化採購流程,創新採購方式,採購規模由2003年的7.1億元增長到2011年的170.39億元。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積極開展批量集中採購試點工作,通過歸集批量實現政府集中採購的規模優勢,資金節約效果明顯。
財政部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主任王瑛介紹説,政府採購法頒布實施10年來,我國政府集中採購體制機制建設取得長足發展,集中採購在公共財政管理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2011年,全國政府採購規模突破1萬億元,佔全國財政支出的10%,節約資金1500多億元,其中集中採購規模佔86%,資金平均節約率約為12%。
截至2012年3月,中央設有3個集中採購機構和3個部門集中採購機構,地方共設有省級政府採購中心33個,地市級單位共設置政府採購中心293個,縣區級政府採購中心2021個,各級集中採購機構從業人員約1.6萬人。機構建設的不斷加強,為集中採購工作開展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
隨著政府採購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集中採購有力促進了節能環保、信息安全、扶持中小企業、使用正版軟體等政府採購政策的落實。在各級集採機構的努力下,2006至2011年,全國節能産品類採購金額近4000億元,佔同類産品政府採購總額的比重達到70%左右。
談到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的下一步工作部署,王力達提出,要以推動集中採購、提高規模效應、發揮政策功能為方向,以規範化、標準化、專業化、電子化為目標,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提高政府採購規範化水平;進一步創新採購方式,提高採購質量和效率;進一步發揮政策功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進一步推進政府採購電子化,實現陽光采購。
國務院副秘書長兼國管局局長焦煥成強調,中央國家機關要認真落實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提出的要求,進一步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完善管理制度,嚴格採購程序,規範採購行為,降低採購成本,切實發揮好政府採購在經濟結構調整、節約型機關建設和廉政建設方面的作用,努力開創政府採購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