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6日電(記者韓潔、徐蕊)記者26日從財政部獲悉,自2012年起,中央部門駐各地中央基層預算單位將由財政部駐各地的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就地開展綜合財政監管,今年監管重點是中央基層行政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中央基層事業單位。
財政部日前發佈了《關於開展中央基層預算單位綜合財政監管工作的通知》,強調中央基層預算單位綜合財政監管是財政管理方式的重要轉變,主要是通過對中央基層預算單位預算、資産、財務及其他財政管理事項的監管,形成整體合力,以規範中央基層預算單位財政財務管理,提高財政管理效能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我國中央基層預算單位分佈廣、層次多、數量大,履行著重要的社會公共事務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關係著中央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其佔有和使用的資金資産基本上都來自中央財政。
財政部表示,當前中央基層預算單位預算、資産、財務管理相對薄弱,仍存在預算編制不夠真實完整、預算執行效率較低、政策執行不到位、資金使用效益不高、資産閒置浪費等現象。中央主管部門受機構人員配置等方面的制約,難以對分佈全國各地的大量基層預算單位實施全方位的有效監管。
此外,大量的財政資金分配到基層預算單位後,財政部門的監督沒有及時全面跟進,對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並不完全掌握,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升。
根據通知,各地專員辦將根據中央基層預算單位的性質和行業特點,採取非現場監管與現場監管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就地監管,監管內容包括中央二級及以下基層單位的預算、資産、財務及其他財政管理事項。鋻於中央基層預算單位綜合財政監管工作涉及面廣、影響大,財政部將按照統籌規劃、全面推開、重點推進的原則有序開展此項工作。
財政部表示,中央基層預算單位綜合財政監管是財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助於建立覆蓋所有中央基層預算單位的綜合財政監管機制,加強外部監督制約,從源頭上、機制上預防和減少違規行為的發生;也有助於健全完善中央基層預算單位財政財務管理機制,促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的整體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