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5月14日電(記者 葉健)針對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頻發的狀況,山西省對相關監管部門明晰職責,對基層監管人員開展知責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對履責情況進行監管。這項工作有效改變了以往食品安全責任“事前不清,事中糊塗,事後扯皮”的痼疾。
近年來,食品安全領域事件頻發,其主要原因是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中,存在著各個監管部門職責不清、權責不明、有責不為等現象。在許多具體環節和問題處理上,存在責任交叉和責任空白情況。
針對這一現象,山西省紀檢監察部門牽頭,明確由13個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的縱向環節(生産、流通、銷售)和橫向市場(商場、超市、集貿市場、食品攤販等)負有監管責任,做到“分兵把口”。尤其是對現行法律法規尚不明確、監管責任尚不具體但又存在隱患的食品安全領域監管責任,進行了明確劃分,實現了部門無重疊,責任無空擋,監管無缺失。
在此基礎上,各個監管部門將監管責任進一步細化到人。如,晉中市246戶食品生産企業、1.4萬戶食品經營企業、5521家餐飲服務單位、25家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和3000余家小作坊的監管責任全部分解到1823名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頭上,做到了戶戶企業有人管,人人名下有企業。
同時,各個監管部門開展知責教育,分級分批對所有監管責任人進行培訓,提升監管人員的職責意識、履責意識。
為了確保落實,紀檢監察部門對各部門進行履責監督。對職能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責任人實行全過程檢查、動態巡查、隨即抽查和投訴倒查。開通舉報電話,強化對各監管部門履行職責的監督。
據了解,此項工作從去年開始在曾經發生過問題奶粉的晉中市進行試點,取得了顯著成效。開展試點工作至今,晉中市沒有發生一起群眾關於食品問題的投訴,沒有發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沒有發生一起因為食品安全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目前,這項工作正在山西全省範圍內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