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5日電(記者 顧瑞珍)記者25日從環保部獲悉,《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一階段監測實施方案》要求全國74個城市在10月底前完成PM2.5“國控點”監測的試運行,12月底前公佈監測結果。
據了解,按照國務院批准的空氣質量新標準“三步走”實施方案,今年將邁出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實施的第一步。即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要率先開展《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新增指標PM2.5等的監測。
環保部給出了“第一步走”的具體實施方案。根據實施方案,10月底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重點區域的所有國控站點要完成PM2.5等設備的安裝,同時開展試運行;12月底之前要開展監測併發布數據。有條件的地區鼓勵提前實施。
據了解,目前,環保部在全國共有國控站點1436個,而這次公佈的首批開展PM2.5等監測的國控站點共計505個。其中,四個直轄市的國控監測點位數分別為:北京12個,天津15個,上海10個,重慶17個。各省份除河北、浙江、江蘇、廣東參與城市較多外,其他各省份首批被納入監測的多是省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