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5月29日電(記者陳菲)“在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中,群眾舉報或通過群眾舉報深挖出來的佔到很大比例,很多大案要案是通過群眾舉報查辦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柯漢民29日説。
29日,最高檢召開全國檢察機關舉報暨涉檢信訪工作座談會,對當前檢察機關接受群眾舉報查處職務犯罪,以及加強舉報人保護獎勵和答覆工作進行了總結和部署。
加大舉報線索初核力度
群眾的舉報是社會問題的“風向標”。近年來,各級檢察院舉報中心加大對舉報線索的初核力度,積極加強與偵查部門的協調配合,查處了一批窩案串案。
2008至2011年,全國檢察機關舉報中心對性質不明難以歸口、群眾多次舉報未查處的舉報線索初核近八萬件,向偵查部門移送了一批立案案件。
如廣州海珠區檢察院初核的黃埔海關、物流系統18人受賄窩案,被評為2011年廣東省十大精品案件。
“各地重點查辦發生在人民群眾身邊、群眾反映強烈、可能發生重復訪、告急訪、集體訪、越級訪的舉報線索,有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推動了社會管理創新。”柯漢民説。
加強保護消除舉報人“後顧之憂”
舉報是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的方式。為加強對舉報人的保護,檢察機關堅持在舉報線索處理的各個環節,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細化工作責任。
據了解,很多地方加大資金投入,設立舉報密室等專門接待場所,堵塞管理漏洞,防止信息洩露。2011年,最高檢部署開展了舉報線索保密及舉報人保護工作檢查活動,進一步推動了舉報保密、保護制度建設和硬體改造。
“檢察機關將認真做好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工作,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嚴厲查處打擊報復舉報人案件,發現一起,處理一起,消除群眾後顧之憂,為群眾安全舉報提供保障。”柯漢民強調。
在加強保護的同時,各地檢察機關還加大了對舉報人的獎勵,激發群眾舉報熱情。
2008至2011年,全國檢察機關共獎勵舉報有功人員20228人,發放獎金1958.77萬元,獎勵人數較上一個四年增加了6.8倍,獎金數量增加了64.2%。
“對偵破案件有功的舉報人都應及時足額給予獎勵,有重大貢獻的給予重獎,這樣才能弘揚社會正氣。”柯漢民説。
突出重點推動舉報工作全面開展
“舉報工作是中央關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要環節。”柯漢民指出,作為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工作的源頭,通過依法受理、嚴格管理舉報線索,能夠不斷拓寬反腐倡廉工作領域,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促進職務犯罪得到最大程度的查處,切實增強懲治腐敗工作的實效。鋻於此,最高檢部署了今後一個時期檢察機關舉報工作的幾項重點:
一是加強舉報線索定期清理和督辦催辦工作,重點開展對偵查部門決定緩查、存查舉報線索的清理工作,防止有案不立、壓案不查。
二是加快舉報工作信息化建設。加快12309舉報電話和舉報網絡平臺建設,兩年內各級檢察院都要開展網上舉報。
三是加大舉報初核工作力度。近期將重點查處涉農的貪污、挪用支農、惠農資金,徵地拆遷、土地安置分配、新農村建設工程中的職務犯罪案件,尤其是涉眾型案件。
四是全面推動舉報線索不立案審查工作。加快制定舉報線索不立案審查的工作辦法,明確工作範圍、審查標準,審查程序、結果處理、工作文書等內容,促進工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