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指紋信息工作需要的經費要納入財政預算,為群眾辦證要保持原收費標準不變。”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在全國公安機關推進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表示,今年內要為所有持一代證群眾換發二代證,同時要嚴格遵守有關收費標準的規定,一旦發現以登記指紋信息為名亂收費的,要予以嚴肅處理。
據了解,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決定》。新修訂的《居民身份證法》明確規定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包括指紋信息,第一代居民身份證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當前,這兩項工作取得了明顯進展,今年年底前完成居民身份證登記指紋信息的各項準備工作已陸續展開。
公安部明確,對於首次申領二代證的,在辦證時直接登記指紋信息;對已經領取二代證的,在換領、補領證件時登記指紋信息。對於目前仍在有效期的二代證,遵循群眾自願原則,不允許強制群眾登記指紋信息換證;群眾願意提前換領的,公安機關要積極為群眾提供優質服務。
公安部要求,對持一代證換領二代證群眾的換證申請要做到“四個優先”:優先受理、優先審核簽發、優先上傳制證信息、優先組織證件製作,在確保證件質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縮短領證週期。要積極開展上門服務、預約服務,節假日期間要安排一定警力值班,確保證件申領、制發每個環節都有工作人員值守,隨時為群眾辦理一代證換發二代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