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6月1日電(記者 梁鋼華)6月1日12時起,歷時兩個月的珠江流域第二次禁漁期結束。調查顯示,經過連續兩年的禁漁期制度實施,有效緩解了珠江水生生物資源衰退態勢,使多年來不堪重負的江河資源生態環境初步得到休養生息。
珠江是我國徑流量第二大河流和南方水生生物資源的基因庫。為養護珠江生物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經國務院同意,農業部決定自2011年起實行珠江禁漁期制度。禁漁實施時間為每年的4月1日至6月1日。今年實施的第二次禁漁,涉及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湖南和江西6省(區)的37個市,禁漁漁船2.87萬艘、漁民11.49萬人。
農業部珠江流域漁業管理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在今年的禁漁期內,沿江6省區共查獲違規捕撈船171艘次,漁民對禁漁政策給予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沿江各地接到的舉報電話僅70宗,與去年相比明顯下降。各省區初步統計的結果顯示,禁漁期間各地共查獲違規捕撈船171艘次,收繳漁獲物3872多公斤。
為增強禁漁的效果,農業部組織沿江各地大力開展資源增殖放流活動。據不完全統計,禁漁期間流域6省區共放流魚苗9500多萬尾,投入資金700多萬元,從而為開捕後漁民增産增收奠定了良好基礎。
據介紹,農業部鼓勵流域各省(區)採取擴大禁漁範圍或延長禁漁時間等措施,得到沿江省份的積極響應。其中,廣東省在調查研究後計劃將梅江和韓江納入內河水域的統一禁漁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