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6日電(記者胡浩)衛生部26日發佈通知指出,已確定311個縣(市)作為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縣。
這311個縣(市)中,包括北京、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山東等東部地區的縣(市)83個,山西、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地區縣(市)136個,貴州、雲南、陜西、甘肅、青海等西部地區縣(市)92個。
衛生部通知要求,試點縣及所在省(市)要成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領導小組,落實工作人員,健全工作機制,統籌組織試點工作。同時,各地要圍繞試點實施方案,制訂並落實試點的各項配套政策措施,儘快部署試點工作。
通知要求,加強對相關部門人員和醫院院長的培訓,提高推進綜合改革試點的管理能力。加強對試點情況的監測,收集有關數據,定期上報省級有關部門和衛生部。在試點過程中遇到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取得的重大進展和重要經驗,應及時向衛生部和相關部門報告。
根據國務院《“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要求,“十二五”期間將全面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2012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要求在全國選擇300個左右的縣(市)進行改革試點,為2015年實現縣級醫院階段性改革目標打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