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0日電(記者雷敏)7月20日,中國常駐世貿組織代表團代表中國政府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提交上訴通知書和上訴方書面陳述,正式就美國訴中國取向電工鋼反傾銷、反補貼措施爭端案提起上訴。
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20日就此表示,中方對該案專家組報告進行了認真評估,認為專家組裁決在若干法律問題和法律解釋方面存在錯誤,因此決定上訴。該負責人指出,專家組未能正確解釋和適用世貿組織《反傾銷協定》第3.2條有關“價格影響”的規定;同時,專家組也未能客觀評估有關“價格影響”的案件事實以及調查機關的推理和結論,因此違反了世貿組織《爭端解決諒解》第11條的規定。
2010年4月10日,商務部發佈終裁公告,決定對原産于美國的取向電工鋼産品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2010年9月15日,美國在世貿組織向我國提出磋商請求,將該反傾銷、反補貼措施訴諸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2012年6月15日,世貿組織公佈了該案的專家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