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民企提高投資決策水平和效益
——發展改革委談鼓勵和引導工程諮詢機構服務民間投資的實施意見
新華社北京8月2日電(記者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6月初發佈了《關於鼓勵和引導工程諮詢機構服務民間投資的實施意見》。為什麼要發佈這樣的文件?它有哪些重點和亮點?記者就此採訪了發展改革委投資司有關負責人。
規避投資風險 優化資源配置
發展改革委投資司有關負責人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工程諮詢業承擔了三峽工程、南水北調、汶川災後重建等舉世矚目的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決策諮詢、方案論證、工程設計和管理、工程建設監理等工程諮詢服務工作,確保了項目的科學決策和成功實施,有力推動了我國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進程,在保障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規避投資風險、調整産業結構、加強和改善投資宏觀調控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
“與此同時,我們應當看到,在為民間投資提供諮詢服務方面,工程諮詢機構在思想認識上還不夠重視,行動上還不夠主動,對民間投資的特點研究得還不夠透徹,提供的服務還不夠及時、準確。因此,出臺《實施意見》是非常必要和急迫的。”這位負責人説。
他説,鼓勵和引導工程諮詢機構為民間投資服務,有利於促進民間投資者及時準確了解國家政策,把握投資方向和投資機遇,獲得高質量的專業技術支持;有利於提高民間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水平,有效規避投資風險,確保投資建設項目的高質量和可持續,實現經濟、社會、環境等方面協調發展;有利於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國家鼓勵和引導的産業和服務領域,優化社會資源配置,推動産業結構優化調整,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
明確重點 改善服務 助力民資“走出去”
《實施意見》明確了為民間投資提供工程諮詢服務的重點領域,要求工程諮詢機構應重點對國家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的基礎産業、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政策性住房建設、社會事業、商貿流通、國防科技工業等7大重點領域,以及鼓勵民間資本重組聯合和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民營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國際競爭等重大事項,提供全過程、全方位的工程諮詢服務。
此外,《實施意見》引導工程諮詢機構根據民間投資的特點和需求,提供高效的工程諮詢服務,包括強化投資機會研究,加強決策諮詢服務,提供全過程的工程諮詢服務。
這位負責人説,工程諮詢機構要根據民間投資的利益訴求和目標取向,幫助民間投資者優化選擇投資項目,加強相關政策諮詢,合理引導民間投資的投向。
他認為工程諮詢機構應注重決策諮詢研究的廣度和深度,切實按照“獨立、公正、科學”的服務宗旨,為民間投資提供可行性研究、融資諮詢等決策階段的諮詢服務,並加大對民間投資項目涉及經濟安全、公共利益、社會穩定等方面的諮詢服務力度。
增強責任意識 促進行業競爭
這位負責人説,要落實好《實施意見》,工程諮詢機構仍然面臨一些困難:全社會對工程諮詢的重要作用還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一些領域的行政壟斷與保護現象還未消除,市場競爭環境還不夠健全,與國際慣例的接軌還存在一定差距;工程諮詢機構的創新動力和服務質量還有待提高,高端人才匱乏,體制機制還不夠靈活,信息化建設滯後,國際化水平不高。
他説,工程諮詢機構應不斷創新工程諮詢理念、理論方法和技術,在繼續重視提高民間投資效益、規避投資風險、保障工程質量的同時,必須全面關注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包括注重投資建設對所涉及人群的生活、生産、教育、發展等方面所産生的影響。
這位負責人強調,工程諮詢機構和從業人員在服務民間投資過程中,要增強服務意識,恪守職業道德,加強廉潔自律,嚴禁弄虛作假;民間投資者和受委託的工程諮詢機構應訂立書面工程諮詢合同,約定各方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工程諮詢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參照有關工程諮詢合同範本約定。工程諮詢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知識産權歸屬,應在工程諮詢合同中進行約定。
他指出,國家鼓勵和引導包括民間資本在內的各類工程諮詢機構平等參與競爭,推進市場化進程。“允許民間投資者按市場化機制自主選擇有資質的工程諮詢機構;強化市場競爭機制,保障各種所有制和法人類型、不同規模的工程諮詢機構平等參與競爭。”
這位負責人表示,中國工程諮詢協會作為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成員協會的中國唯一代表,要繼續引進和轉化FIDIC合同條件、工作手冊和指南,以及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諮詢服務指南等規範性文件,推動工程諮詢機構加快熟悉國際規則,幫助民間投資者有效參與國際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