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福建省長樂市阜山邊防派出所民警在轄區長途車站提醒司機注意夜間行車安全。為防範客運車輛夜間行車發生交通事故,福建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作出決定,9月1日起,除接駁機場、火車站、港口、碼頭以及執行政府指令性運輸命令的客運車輛外,在福建境內道路通行的7座以上營運客車(含旅遊客車)實行淩晨2時至5時停運制度。福建各級交通運管機構將督促企業調整發車時間、班次,避開2時至5時運行,否則必須進入服務區或停車點休息。新華社記者 張國俊 攝
9月2日,福建省長樂市阜山邊防派出所民警在一輛長樂至廣州的客車上向旅客宣傳福建省新出臺的客車夜間安全行車規定。新華社記者 張國俊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