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4日電(記者 張辛欣)記者14日從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獲悉,我國供電服務領域首個國家級標準——《供電服務規範》10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對供電質量等進行明確規範,尤其對供電故障到達現場搶修時間作出規定,城區範圍不超過60分鐘,農村地區不超過120分鐘。
我國各地供電服務水平差別明顯。為保障用戶用電權利,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近日批准了《供電服務規範》,對供電質量、用電業務辦理、抄表及收費、用電安全服務等進行了明確規範。
《規範》對供電故障處理進一步明確,規定發生供電故障時,供電企業應當迅速搶修,儘快恢復正常供電。自接到報修之時起,供電企業工作人員到達搶修現場的時限為城區範圍不超過60分鐘,農村地區不超過120分鐘,邊遠、交通不便地區不超過240分鐘。
此外,《電力企業節能降耗主要指標的監管評價》、《發電機組並網安全條件及評價》將於11月1日起實施,加上已經實施的《風電場接入電力系統技術規定》,目前已有4項電監標準批准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