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9日電(記者 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衛生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9日在北京召開全國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工作會議,要求300余個試點縣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取消縣級公立醫院“藥品加成”政策,藥品價格要降低15%左右,降低群眾醫藥費用負擔;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逐步理順醫療服務項目比價關係,鼓勵、引導醫務人員以病人為中心,提高醫療技術服務質量與效率。
發展改革委等三部門近日發佈《關於推進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過程中,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質,切實落實政府辦醫責任,加大財政投入;推進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要與財政、醫保等政策進行銜接,同步推進,充分發揮政策合力;建立考核獎懲制度,強化醫藥費用控制,確保改革後群眾醫藥費用負擔有所減輕。
三部門強調,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必須做到三個“同步”:提高醫療技術勞務價格與降低部分檢查檢驗價格同步,促進醫療機構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提高醫療服務價格與取消藥品加成、降低藥品價格、控制藥品費用同步,促進醫療機構不斷規範診療用藥行為;提高醫療服務價格與提高醫保支付水平、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同步,確保患者醫藥費用負擔有所減輕。
公立醫院是我國90%以上的醫療衛生服務的提供者。目前,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已成為我國公立醫院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胡祖才表示,“從更廣泛的角度看,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有利於(吸引)社會資本進入醫療衛生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