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
《關於在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中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
新華社北京9月19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在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中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關於在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中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全文如下。
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精神,積極穩妥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促進公益事業更好更快發展,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在事業單位中的政治、思想、組織保證作用。現就在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中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準確把握在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中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工作的總體要求與目標任務
1.總體要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以確保事業單位改革正確方向、推動事業單位健康發展為目標,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全面加強事業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設,著力健全事業單位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不斷提高事業單位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事業單位全面貫徹落實。
2.目標任務。把黨的建設工作與事業單位改革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同步規劃,同步推進。圍繞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階段性目標要求,對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已轉為行政機構或企業的,要分別按照機關黨建工作和企業黨建工作的要求,及時調整和優化黨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係,開展黨組織活動,實現黨建工作平穩過渡、有序銜接;已明確轉為行政機構或企業但尚未調整到位的,以及明確予以撤銷或調整的單位,在過渡期內要繼續按照現有規定和要求抓好黨建工作,確保黨的工作不間斷、黨組織作用不削弱,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對繼續保留、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要根據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不同管理體制的特點和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工作,使黨組織體系健全、設置合理、制度完善、機制靈活,領導班子和人才隊伍充滿活力,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作用充分發揮,形成與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相適應的事業單位黨建工作新格局。
二、進一步明確事業單位黨組織的職責要求
3.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黨組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認真履行黨章和有關規定明確的職責任務,按照把方向、議大事、管全局的要求,統一領導本單位工作。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改進領導方式和工作方式,健全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堅持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定,不斷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水平。健全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製度,正確處理黨政關係,既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又切實保證行政領導人充分行使職權。黨組織特別是書記要把抓班子帶隊伍、抓黨建強基礎擺在突出位置,切實做好黨的建設各項工作。行政領導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領導,認真貫徹黨組織決議、決定,按照分工抓好集體決策事項的組織實施。設立黨組的事業單位,黨組要按照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
4.實行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認真履行黨章和有關規定明確的職責任務,按照參與決策、推動發展、監督保障的要求,會同行政領導班子共同做好本單位工作。凡涉及本單位改革發展穩定和事關職工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黨組織必須參與決策。決策前,黨政主要領導對決策議題要充分醞釀、溝通協調,黨組織要及時召開會議研究討論,形成集體意見;決策時,參加會議的黨組織領導成員要認真履行職責,保證黨組織的意見得到充分表達和體現;決策後,黨組織要發動黨員團結帶領職工保證決策順利實施。各單位要將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的內容和程序具體化、制度化。採取黨政聯席會議等方式對本單位重大問題進行決策的,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聯席會議運行機制。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在選人用人中發揮黨組織的主導作用,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切實履行把握用人條件、提出推薦人選、做好組織考察、加強管理監督、培養後備人才等職責。圍繞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在本單位貫徹執行,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積極發揮監督保障作用。行政領導人要強化組織觀念和紀律意識,堅持民主決策,定期向黨組織通報有關工作,緊緊依靠黨組織和廣大職工群眾共同做好單位改革發展穩定工作。對不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或不按程序進行決策的做法,黨組織要及時提出意見或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三、不斷提高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推動科學發展、做好公益服務的能力水平
5.著力選好配強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大力選拔政治堅定、業務過硬、敢抓善管、廉潔奉公、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優秀人才進入領導班子。根據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的特點和改革發展穩定的要求,選好配強黨組織書記和行政主要領導人,優化班子結構,增強整體功能。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應配備黨組織專職書記和副書記,黨員行政主要領導人一般應擔任黨組織領導職務。實行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黨組織書記和行政主要領導由同一人擔任的,一般應配備1名專職副書記;黨組織書記和行政主要領導分開任職的,黨組織書記一般應兼任行政副職,黨員行政主要領導人一般應進入黨組織領導班子。建立法人治理結構的事業單位,要健全“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配備方式,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按照事業單位章程進入理事會和管理層,理事會和管理層中的黨員領導人員按照黨內有關規定進入黨組織領導班子。理事會和管理層成員的任用與管理,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事業單位章程辦理。
6.加強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學習教育,引導領導班子成員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加強自我修養,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加強群眾觀點和群眾路線學習教育,引導領導班子成員從群眾利益出發,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克服短期行為,提高為人民群眾做好公益服務的水平。加強民主集中制學習教育,引導領導班子成員發揚民主、堅持原則,顧大局、守紀律、講團結,嚴格按制度和規定辦事,增強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完善領導班子中心組學習等制度,加強對學習情況的督促、檢查和考核,不斷提高領導班子成員的思想政治素質。
7.加強對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管理。抓緊研究制定符合不同行業特點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辦法和綜合考核評價辦法,明確要求,規範程序,改進方法,嚴肅紀律,強化管理。結合事業單位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領導人員在職崗位培訓、任職培訓和專業培訓。建立健全交流制度,大力推進事業單位與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之間領導人員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認真執行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巡視等制度,建立健全領導班子民主決策制度和領導人員責任追究制度,充分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防止權力濫用。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認真抓好領導人員廉潔自律工作,嚴肅查辦各類違紀違法案件,紮實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8.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完善政策措施,整合工作力量,營造良好環境,加強和改進黨對事業單位人才工作的領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制定並實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突出培養社會事業各行業、各領域領軍人才和創新人才,大力開發緊缺人才和專門人才,重視培養和大膽使用青年人才,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針對各行業、各領域人才的不同特點和成長規律,完善育才、引才、聚才、用才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與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要求相適應的人才管理制度。事業單位黨組織要緊緊圍繞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等關鍵環節,改進人才管理和服務方式,不斷激發人才幹事創業活力,使各類人才在推動公益事業發展中充分施展才幹。
四、著力增強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
9.積極推進事業單位基層黨組織工作創新。適應事業單位改革發展要求,進一步增強基層黨組織服務功能,通過為本單位中心工作服務、為廣大黨員服務、為職工群眾服務,把黨建工作的成效體現到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上來。大力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積極拓展學習內容、途徑和渠道,不斷在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上取得新進展。把黨的建設與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緊密結合起來,努力建設和弘揚先進文化,自覺抵制各種錯誤思想影響,切實增強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為事業單位改革發展提供精神動力。加強黨內基層民主建設,推進黨務公開,建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等制度,擴大黨員對黨內事務的了解和參與,切實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充分運用網絡、手機等手段,推進基層黨建工作信息化,構建開放互動的基層黨組織活動平臺。
10.改進事業單位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和發展黨員工作。以增強黨性、提高素質為目標,建立和完善黨員輪訓制度,拓寬黨員培訓渠道,加強對黨員的黨性教育和業務培訓。嚴格黨的組織生活,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建立和完善黨員黨性定期分析制度,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及時處置不合格黨員,保持黨員隊伍純潔性。健全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制,注意發現、培養和樹立先進典型,加強對老黨員、生活困難黨員的關懷幫扶,進一步做好流動黨員服務管理工作。嚴格標準、注重質量,加大在青年崗位能手、優秀青年知識分子中發展黨員力度,重視在學科帶頭人、業務骨幹中發展黨員,不斷優化黨員隊伍結構。
11.加強和改進事業單位思想政治工作。事業單位黨組織要從本單位實際出發,創新思想政治工作內容、方法和載體,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圍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加強學習宣傳和思想教育,有針對性地做好解疑釋惑工作,引導黨員、職工正確認識、大力支持、積極參與改革。緊密聯絡工作實際,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大力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和作風建設,不斷增強黨員、職工服務社會、服務群眾的責任感。重視黨員、職工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時做好矛盾化解和情緒疏導等工作,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積極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主動了解掌握社會和群眾對公益服務的意見建議,努力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不斷增強黨組織的感召力和影響力。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共同做好經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12.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根據事業單位特點找準為民服務的著力點,不斷深化和拓展創先爭優活動。圍繞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精心設計貼近實際、特色鮮明的爭創主題和形式多樣、務實管用的活動載體,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帶動所在單位和職工努力做好服務社會、服務群眾工作。完善公開承諾、群眾評議、黨員互評、領導點評等制度,建立健全激發創先爭優內生動力的長效機制,使為民服務創先爭優成為廣大黨員、職工的共同價值追求。
五、加強對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工作的領導
13.全面落實事業單位黨建工作責任制。地方各級黨委和行業主管部門黨組(黨委)要把事業單位黨建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協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有關方面齊抓共管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地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地區、本行業加強和改進事業單位黨建工作實施意見。事業單位黨組織要全面抓好黨建工作各項任務落實,黨組織書記要切實履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擔任黨內職務的行政領導人要落實“一崗雙責”要求,積極做好黨建工作。
14.建設一支政治堅定、素質優良、精幹高效的黨務工作隊伍。根據單位規模和黨員人數,健全黨組織工作機構,配備必要工作人員,保證專職黨務工作人員編制和職級待遇,為他們開展工作和成長進步創造良好條件。加強對黨務工作人員教育培訓和實踐鍛鍊,努力使他們成為既精通黨務和思想政治工作、又熟悉業務和管理工作的複合型人才。把黨務工作崗位作為培養人才的重要平臺,注重選拔有黨務工作經歷的同志擔任行政領導人,注重從業務骨幹中選拔優秀人才充實黨務工作隊伍。
15.為事業單位黨建工作創造良好條件。加大黨建工作投入,將黨建工作經費列入事業單位年度經費預算,保障黨組織工作和活動正常開展,具體額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強化陣地建設,通過單獨建、聯合建等方式健全黨員學習和活動場所。尊重和鼓勵事業單位黨組織勇於實踐、積極探索,及時總結和推廣事業單位黨建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定期評選和表彰事業單位先進黨組織和黨務工作者,充分發揮典型示範帶動作用,促進整體工作水平提高。根據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的特點和實際,加強調查研究,實施分類指導,有針對性地提出加強和改進黨建工作的意見和措施,使黨的建設在改革中不斷加強、在創新中不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