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3日電
【十年回眸】
2011年11月29日至30日,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召開,胡錦濤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指出我國扶貧開發已經從以解決溫飽為主要任務的階段轉入鞏固溫飽成果、加快脫貧致富、改善生態環境、提高發展能力、縮小發展差距的新階段。會議提出了到2020年深入推進扶貧開發的總體目標,號召全黨全社會紮實做好扶貧開發各項工作,打好新一輪扶貧開發攻堅戰。
【專家評點】(中央黨史研究室桑東華)
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大任務,是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始終高度重視扶貧開發事業。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正式啟動全國範圍有計劃、有組織的大規模開髮式扶貧,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改革開放之初,我國農村貧困人口有2.5億,貧困發生率為30.7%。至2000年底,農村貧困人口減少到9422萬,貧困發生率降低到10.2%。
進入新世紀,我國扶貧開發的力度不斷加大。黨中央堅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政策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全面取消農業稅,實行多種農業補貼,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增加對貧困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和專項扶貧資金。一項項扶貧政策的施行,使更多貧困人群沐浴在民生的陽光下。國家不斷完善扶貧戰略和政策體系,走出了一條以經濟發展為帶動力量、以增強扶貧對象自我發展能力為根本途徑,政府主導、社會幫扶與農民主體作用相結合,普惠性政策與特惠性政策相配套,扶貧開發與社會保障相銜接的中國特色扶貧開發道路。
透過一組組具體的數據,我們可以看到新世紀以來中國扶貧開發的成就:10年來,592個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幅度超過全國平均水平。10年來,農村居民的生存和溫飽問題基本解決。全國農村扶貧標準從2000年的865元逐步提高到2010年的1274元。以此標準衡量的農村貧困人口數量,從2000年底的9422萬人減少到2010年底的2688萬人;農村貧困人口占農村人口的比重從2000年的10.2%下降到2010年的2.8%,提前實現了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中貧困人口減半的目標,為全球減貧事業作出重大貢獻。
順應經濟社會發展和扶貧開發的階段性變化,中央決定將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作為新的國家扶貧標準。這個標準比2009年1196元的標準提高了92%,按照新標準,我國農村貧困人口從2688萬人增加到1.28億人,佔農村戶籍人口的比例約為13.4%。
扶貧標準雖是一個簡單的數字,背後折射出的卻是我國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的輝煌成就和黨中央、國務院對貧困地區人民的親切關懷。大幅度提高扶貧標準,把更多低收入人口納入扶貧範圍,有利於覆蓋更多扶貧對象,使剛越過溫飽線的貧困人口儘快實現脫貧致富,這也充分體現了黨中央解決好農村民生問題、努力縮小城鄉與區域發展差距的堅強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