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10月4日電(記者齊健)自2013年1月1日起,貴州省將有42個縣(市、特區)實施省直管縣財政改革,縣級經濟的管理權限將進一步擴大,縣域經濟發展活力也將進一步增強。
貴州省人民政府近日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完善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的通知》,其中明確明年全省共有42個縣(市、特區)實施省直管縣財政改革。改革後市(州)與所轄省直管縣(市、特區)在財政管理體制上相互獨立,市(州)不得集中所轄省直管縣(市、特區)的收入和財力。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均將直接分配下達到市(州)和縣(市、特區)。
此外,貴州省還將健全縣鄉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和增收獎勵機制,繼續強化對各地“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支出的激勵約束;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對縣(市、特區)扶持力度,修改完善民族地區轉移支付辦法,進一步向民族自治州、自治縣傾斜;切實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同時,加快發展,逐步緩解縣鄉財政困難。強化預算約束,規範財政收支管理,努力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通知還指出,改革有利於減少管理層級,節約行政成本以及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增強省級財政調控能力,推進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通過一至兩年的實施,貴州將把市轄區和自治州州府所在市以外的縣(市)全部納入省直管縣財政改革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