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衛生部公佈《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規定,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健康檢查和應急健康檢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提供職業健康檢查所需要的相關資料。勞動者認為自己的健康狀況可能與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關並要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根據勞動者所在單位出具的職業史證明材料或勞動者自述的職業史,對其進行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過程中,工作人員應當保障勞動者的知情權並保護其個人隱私。(記者張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