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12月5日電(記者 朱青、鮑曉菁)由教育、公安、宣傳等20個部門組成的安徽省校車安全管理聯席會議4日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規定使用目前取得校車標牌的其他載客汽車運營過渡期限暫定為3年。
根據《意見》要求,用於接送小學生、幼兒的專用校車不能滿足需求的,使用取得校車標牌的其他載客汽車的過渡期限暫定為3年。但各市應細化過渡期交通安全方案以及校車購置更新實施方案,並確保過渡期內用於接送小學生、幼兒車輛的使用管理和依法依規安全運行,這標誌著安徽省內目前作為校車運營的其他載客汽車將在3年內全部淘汰。
據介紹,在“既保證安全又不讓學生無車可乘”的前提下,安徽省多部門聯合要求各地要積極組織實施校車安全保障工程,通過財政補助、稅收優惠、家庭繳費分擔、鼓勵社會捐贈等方式,以及鼓勵大型公交、客運公司提供校車服務和提倡有條件的地方成立專業運營單位或政府購買運營公司等方式,推進校車管理的專業化和集約化。
此外,《意見》還提出,安徽省將逐步建立校車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加強信息化監控平臺建設,實現對校車運行和學生乘車安全的實時監控。這意味著,今後校車運行中,駕駛人的操作和學生的行為舉止、車輛行駛過的路況等信息都將通過監控平臺實時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