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12月12日電(記者 林建楊)香港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12日上午10時起開始實質性聆訊,分析數據、傳喚證人並聽取證人作供。聆訊旨在確定這起嚴重船難的原因,還家屬一個真相。聆訊將分為兩個階段,預計需要數月甚至更長時間,聆訊過程向香港市民開放。
今年10月1日晚8時20分許,搭載香港電燈公司員工及家屬的“南丫IV號”與港九小輪“海泰號”在南丫島附近海域發生猛烈相撞,釀成重大交通意外。事故共造成39人罹難、近百人受傷。10月22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委任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調查委員會代表律師石永泰12日在作研訊陳辭時説,香港天文臺的數據顯示,事發當晚事故海面能見度良好,水流適合航行。兩船相撞約一分鐘後,香港警方報案中心收到第一個由“南丫IV號”船上一名乘客打出的求救電話,之後船隻在五分鐘內沉沒。他説,撞船事故是香港40年來最嚴重的海難,聆訊是要找出兩船相撞以及“南丫IV號”迅速沉沒的原因。
石永泰説,聆訊會將提交來自香港水警及海事處的重要數據,包括兩船相撞前的航道和速度,也會通過倖存者、海事處官員、警察等證人,了解事故前兩船有沒有做過安全示範、事發期間有無安全警號、兒童救生衣是否足夠等。他同時表示,聆訊及調查不涉及裁定刑事或民事責任。
調查委員會當日傳喚了首位證人,是特區政府海事處的一名電子工程師。他向委員會展示了海事處雷達監控系統在兩船相撞前後顯示的兩船方位、船速、航道和最接近距離等,並進行解釋。聆訊會上還播放了事故發生後,“海泰號”船長與海事處人員的錄音對話。“海泰號”船長説,“海泰號”在與“南丫IV號”相撞後船身進水,正載著乘客駛往南丫島榕樹灣碼頭。
調查委員會的聆訊分為兩個時間段。第一個階段是12月12日至21日;第二個階段是明年1月7日至2月8日,並於2月18日恢復,直至聆訊完成。
根據10月22日特區政府的公告稱,預期委員會將於6個月或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准予的時間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