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3日電(記者 王茜、劉奕湛)教育部13日出臺《關於加強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教育部相關負責人當日在發佈會上表示,針對目前幼兒園教師隊伍數量不足、整體素質有待提高、待遇較低等突出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和分階段的工作目標。
幼兒園教師承擔著保育和教育的雙重職能,關係到億萬兒童的健康成長,關係到學前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對此,教育部會同相關部委聯合製定印發了《關於加強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
意見從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的目標、補足配齊幼兒園教師;完善資格制度;建立園長任職資格制度;完善職務(職稱)評聘制度;提高培養培訓質量;建立待遇保障機制;確保政策措施落實等8個方面提出了加強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
意見明確表示,到2015年,幼兒園教師數量基本滿足辦園需要,專任教師達到國家學歷標準要求,取得職務(職稱)的教師比例明顯提高。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意見嚴格了準入條件,確保教師質量。要求幼兒園教師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具有其他學段教師資格證書的教師到幼兒園工作,應在上崗前接受教育部門組織的學前教育專業培訓,從制度上嚴把教師質量關。同時,保障待遇,增強職業吸引力。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發展學前教育的主體責任,健全各級教育、編制、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的聯合工作機制,建立督促檢查、考核獎懲和問責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