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張淼淼、葉超)2013年1月1日起,北京市所有城鎮居民住院報銷標準實現統一。這意味著北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的“一老”和無業居民的住院報銷比例提至70%,住院最高支付限額提至17萬元。
記者20日獲悉,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發佈了《關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新政策惠及北京市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一老”和無業居民約25萬人,減輕群眾負擔約1億元。
據介紹,此次提高“一老”和“無業居民”住院醫保報銷水平,是通過增加政府補助標準的方式。財政補助由每人每年46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500元,增加了40元,個人籌資標準不變,不會給參保人員個人增加任何繳費負擔。
據了解,2010年,北京市整合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了統一的城鎮居民門診報銷制度,但因城鎮居民籌資水平不高,基金的“家底”不夠豐厚,因此住院報銷標準沒有完全統一。
此次調整後,“一老”和無業居民的醫保住院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雙雙得以提高,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由原先的60%調整為70%,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住院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15萬元提高到17萬元。
據介紹,“一老”是指北京市城鎮戶口,男(年滿60歲)、女(年滿50歲)的無保障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