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4日電(記者 楊維漢) 最高人民法院24日對外公佈了《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據了解,這部共24章、548條、7萬餘字的司法解釋,是最高人民法院歷史上條文最多、篇幅最長的司法解釋,它將自2013年1月1日起與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同步施行。
據了解,新刑訴法司法解釋是根據修改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實際,在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其他司法解釋、規範性文件的基礎上,重點針對修改後刑事訴訟法新增加或者有所修改,與審判工作相關,需進一步明確的有關條文作了解釋;同時,對原有關刑事訴訟的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集中清理、整合,對經實踐證明存在問題的條文作了完善。
這部司法解釋主要就以下法律適用問題作了具體規定:一是對證人、鑒定人、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的相關問題作了詳細規定,以保障當事人的質證權,充分發揮庭審功能;二是設專節對非法證據排除的具體程序作出規定,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司法公正;三是對庭前會議的適用案件範圍、參加主體、功能等問題作了規定,以保障庭審活動順暢高效;四是明確了附帶民事訴訟賠償標準,以有效維護被害方合法權益,確保案結事了,促進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貫徹落實;五是對簡易程序的具體適用作了明確和細化,在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基礎上,確保簡單案件盡可能得到高效處理,促進審判質效整體提高;六是對二審開庭的範圍、限制發回重審、上訴不加刑等問題作了進一步明確,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保障二審的監督、糾錯功能能夠得到充分發揮;七是對查封、扣押、凍結財物的審查處理程序作了具體規定,為涉案財物及其孳息的處理提供明確依據,切實維護財産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八是對刑事訴訟法新增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違法所得沒收程序、強制醫療程序等四個特別程序作出了詳細規定,確保相關案件處理的合法、穩妥。
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表示,這部司法解釋的制定實施,對於確保修改後刑事訴訟法的正確、統一、嚴格、有效實施,更加有效地懲罰犯罪,更有力地保障人權,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樹立司法公信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