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日起,江蘇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可在江蘇參加升學考試。
從2013年起,凡具有江蘇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隨遷子女,均可參加江蘇中考和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錄取,具體辦法由各省轄市制定。凡在江蘇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並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歷,隨遷子女監護人在江蘇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隨遷子女,都可以在江蘇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和本科、專科層次錄取,與江蘇籍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但是,參加江蘇省普通高考的隨遷子女,必須參加江蘇省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並符合高考報名資格要求。
據了解,隨遷子女在江蘇省參加高考報名時,均需由考生本人向就讀地縣(市、區)招辦提交《2013年來蘇務工就業隨遷子女高考報名申請表》,並提交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穩定住所證明以及監護人就業證明。
江蘇省教育廳新聞發言人洪流介紹説,由於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已經結束,各省轄市會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予以補報名,江蘇教育考試院已經出臺了補報名的具體辦法。(記者鄭晉鳴 通訊員孟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