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1月6日電(記者 姚湜)為增強大病救治能力和保障水平,吉林省將從今年開始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導、多渠道籌措的大病救治基金,首先應用於對全省城鄉低保人群和其他困難群眾的大病救治。
根據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吉林省城鄉居民大病救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吉林省要求2013年,各市、縣級財政按照每人5元的標準,省財政按照1:1的比例進行配套,建立大病救治基金。基金首先應用於對全省城鄉低保人群和其他困難群眾的大病救治工作,同時作為大病救治風險資金。當年剩餘資金結轉下一年度使用,並可用於參保、參合人員提高參加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的補助資金。
同時,吉林省還鼓勵慈善機構積極參與大病救治工作,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募捐,建立吉林省大病救治基金,逐漸成為吉林省大病救治體系的補充經費來源。各級慈善部門開展的大病救助項目也將逐步納入吉林省大病救治體系,各級婦聯開展的婦女“兩癌”救助項目,統一納入吉林省大病救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