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山西潞城1月6日電(記者梁賽玉、葉健)6日晚,山西潞安天脊“12·31”應急指揮部召開媒體通氣會,宣佈在此次苯胺泄漏事故中的4名直接責任人被撤職處理。
山西省環保廳總工程師劉大山在媒體通氣會上稱,目前,對潞安天脊“12·31”苯胺泄漏事故直接責任人已作出初步處理決定,天脊方元公司總經理陳建溫、安全生産副總經理任勇傑、儲運車間主任程新生、副主任宋濤已被撤職。待事故調查結束後,再進一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012年12月31日7時40分,巡檢人員發現山西省潞安天脊煤化工廠苯胺罐因輸送軟管破裂發生苯胺泄漏,泄漏發生輻射流域約80公里,涉及潞城、平順兩市縣在內的28個村莊。污染物流入河北、河南境內,引發河北邯鄲市發生停水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