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3日電 根據最新標準,我國全日制幼兒園保教人員與幼兒比應為1:7至1:9,半日制幼兒園應為1:11至1:13。
教育部網站23日發佈《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在配發的通知中指出,各地要將標準(暫行)作為辦園的基本標準之一,各地可據此制定適合本地具體方案,補足配齊幼兒園教師。同時還要加強各類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情況動態監管。
根據標準(暫行),幼兒園教職工包括專任教師、保育員、衛生保健人員、行政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幼兒園保教人員包括專任教師和保育員。全日制幼兒園每班配備2名專任教師和1名保育員,或配備3名專任教師;半日制幼兒園每班配備2名專任教師,有條件的可配備1名保育員。寄宿制幼兒園至少應在全日制幼兒園基礎上每班增配1名專任教師和1名保育員。單班學前教育機構,如村學前教育教學點、幼兒班等,一般應配備2名專任教師,有條件的可配備1名保育員。
標準(暫行)考慮到弱勢幼兒群體的需要,提出“招收特殊需要兒童的幼兒園應根據特殊需要兒童的數量、類型及殘疾程度,配備相應的特殊教育教師,並增加保教人員的配備數量”。同時,也對各類型幼兒園的園長、衛生保健人員、炊事人員、財會人員、安保人員等配備標準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