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5日電 根據教育部25日消息,近日,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了《本科醫學教育標準—中醫學專業(暫行)》。標準內容包括畢業生應達到的30項基本要求和10個領域的辦學標準兩部分。
標準明確提出了中醫學專業畢業生應達到的基本要求,即具備良好的人文、科學與職業素養,較為深厚的中國傳統文化底蘊,較為系統的中醫基礎理論與基本知識,較強的中醫思維與臨床實踐能力,較強的傳承能力與創新精神;掌握相應的科學方法,具有自主學習和終身學習的能力。最終達到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
據介紹,教育部高等學校中醫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受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委託,根據我國中醫學教育的實際情況,參照國際醫學教育標準研究制訂,以五年制本科中醫學專業為適用對象,提出了本科中醫學專業教育必須達到的保證標準和發展標準。
2007年,教育部高等學校中醫學教學指導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文件著手制訂標準,本著邊試點認證、邊修訂完善的原則,先後對9所不同類型院校的中醫學專業進行試點認證,並在廣泛徵求相關院校意見的基礎上,歷時5年,完成了《標準》制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