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2月1日電(記者趙菁菁)一名28歲內地孕婦被控一項向入境事務主任作出虛假申述及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名,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12個月。
香港入境事務處調查發現,被告于2012年5月與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在港結婚,其後以內地“單非”孕婦身份成功從一間私家醫院取得2013年在香港分娩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
被告于2012年12月12日經中國客運碼頭抵港時被截查。在入境檢查時,被告向一名入境事務主任出示“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聲稱來港探望丈夫,並聲稱她的香港丈夫是待産嬰兒的親生父親。入境處對被告的申述存疑,于當日拒絕被告入境,並作進一步調查。
在調查期間,被告承認其待産嬰兒的親生父親為內地的前夫。另外,為了來港分娩,她還在私家醫院預約分娩服務時,訛稱香港丈夫為其待産嬰兒的親生父親。
根據“零雙非”政策,所有香港公立醫院均不會接受非本地孕婦在今年1月1日或以後的分娩預約,私家醫院也一致同意不會接受“雙非”孕婦在2013年的分娩預約。“雙非”孕婦是指夫妻倆均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懷孕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