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2月5日電(記者王研)雲南省大理州中院日前對雲南楚雄州原州長楊紅衛受賄、濫用職權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楊紅衛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公訴機關指控,2003年至2011年,楊紅衛在擔任紅河州州委副書記,楚雄州州委副書記、州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建設、協調貸款等事項中,為相關公司及個人謀取利益,先後單獨或與妻子共同收受賄賂人民幣共計979萬餘元、美元4.78萬元、港幣3萬元、澳元1萬元,收受黃金、鑽戒等貴重物品折合人民幣18萬多元。
起訴書指出,2006年至2010年楊紅衛擔任楚雄州州委副書記、州長期間,擅自決定將祿豐縣政府扶持侏羅紀世界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開發恐龍谷項目專項用於古生物化石保護和展示、博物館建設及環境修復工程的無息借款6600萬元轉作該項目二期開發的政府專項補助撥款,造成公共財政資金損失6600萬元。違反相關法規及決策程序,強行要求楚雄州相關職能部門對該公司技改項目違規立項審批、備案,以臨時用地的形式違規批准企業項目用地,決定給予該公司5億元貸款,並貼息2億元,造成公共財政資金損失2億元。
法院認為,楊紅衛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辯護人關於受賄事實不能認定,濫用職權罪不能成立和被告人楊紅衛有自首情節和重大立功表現的辯護意見與客觀事實不符,不予採納;楊紅衛在紀檢監察機關調查其受賄事實期間,積極配合調查,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且已退交了絕大部分的受賄款,辯護人就此提出的對楊紅衛從輕處罰的意見應予採納。綜上所述,作出上述判決。
楊紅衛的辯護人、雲南淩雲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春光透露,楊紅衛對判決不服,表示要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