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2月6日電(記者 沈汝發)給予福州市鼓樓區國稅局收受300元紅包的兩名幹部行政紀律處分,扣發當年績效獎金;責成超標準接待的閩侯縣交通局作出深刻檢討,超出的接待費用由責任人承擔……福州市紀委、監察局4個督查組近日分赴12個縣(市)區開展督查,嚴剎公款“請吃風”。
1月10日,網絡曝光福州市稅務幹部收受300元紅包,福州市對此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福州市國稅局責成鼓樓區國稅局有關領導作出檢討;鼓樓區國稅局對收受紅包的兩名幹部進行嚴厲批評,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扣發當年績效獎金並在全市國稅系統進行通報。
1月23日,新華社曝光福建省閩侯縣交通局高標準公務宴請一事後,閩侯縣紀檢監察機關介入調查,查清了縣交通局超標準公務接待的問題。1月24日晚,閩侯縣召開全縣領導幹部大會,責成縣交通局作出深刻檢討,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全縣通報批評,超出的接待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據福州市紀委介紹,為加強春節期間廉潔自律和厲行節約工作,福州市組成4個聯合督查組,分赴12個縣(市)區對全市40個單位貫徹落實中央“兩個文件”的情況開展督查,實地走訪察看財務原始憑證。
據了解,福州市督查組調查發現一些單位的公務接待費佔行政經費支出的比重較大、公務接待審批和報銷手續不夠規範、接待標準尚不統一;有的單位仍存在瞞報虛報接待人數等問題。
福州市紀委表示,將進一步完善公務接待制度,統一公務接待標準、規範公務接待。同時,將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通過明察暗訪、信訪受理等方式,對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定點接待單位進行督查。對頂風違紀的單位和個人從嚴查處,嚴肅追究主要領導及相關人員的責任並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