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6日電(記者韓潔、徐蕊)今後家政服務、大眾化早餐工程、社區商業等民生商貿服務業項目可獲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扶持。
財政部、商務部日前聯合印發修訂後的《中央財政促進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中央財政從公共財政預算資金中安排專項資金,用於支持商貿流通領域服務業項目的建設和發展。
根據辦法,專項資金由財政部門會同商務主管部門管理,重點支持五方面項目建設、改造和發展:
一是民生商貿服務業項目,包括家政服務、大眾化早餐工程、社區商業等;
二是與生産流通直接相關的服務業項目,包括生産生活資料商貿物流、酒類流通追溯、品牌促進、電子商務、屠宰企業升級改造及屠宰監管技術系統等;
三是與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相關的服務業項目,包括: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二手車流通、舊貨流通、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和綠色低碳流通體系建設等;
四是與公共服務直接相關的項目,包括:市場監管、市場監測、商貿服務行業統計、應急調控等;
五是其他經財政部、商務部確認的商貿流通領域服務業項目。
辦法明確,專項資金以補助、以獎代補和貼息等方式安排到具體項目。採取補助方式的,除必須由財政負擔的公益性項目外,對單個項目補助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採取以獎代補方式的,用於對已竣工驗收項目予以補助,對單個項目補助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採取貼息方式的,對上年實際發生的銀行貸款利息予以補貼。貼息率不得超過同期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貼息額不超過同期實際發生的利息額,貼息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