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7日電(記者陳菲)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規定》,為招聘、錄用、選任人員等人事管理需要的,有關單位提出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的,檢察機關應該受理。
最高檢職務犯罪預防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行賄犯罪檔案查詢不設門檻,只要能夠證明自己的身份,並提交查詢申請的,都可以申請查詢。為了保證查詢的正當性,規定分別針對查詢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情形和查詢本公司、企業、本人的情形,詳細列明了具體的查詢事由。
規定明確,檢察院對國家機關主管部門、有關單位提出的以下針對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應當受理:為招標進行資格審查需要的;為採購進行供應商資格審查需要的;為行業管理、市場管理、業務監管等進行資質、資格審查需要的;為信用管理需要的;為招聘、錄用、選任人員等人事管理需要的;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的;金融機構為貸款進行資信審查需要的;其他應當受理的情形。
規定還指出,檢察院對公司、企業、個人提出的以下針對本公司、企業、本人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應當受理:公司、企業根據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招標要求,為投標需要的;為信貸需要的;為從事商貿合作或者談判需要的;個人為求職、應聘需要的;應國(境)外公司、企業或者組織要求,為在國(境)外投標、融資、信貸、商貿合作或者談判等需要的;其他應當受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