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道的“包間費和最低消費一般是指餐飲行業提供差異化服務所收取的服務費用。從收費項目來看,包間費和最低消費都是針對餐廳包間消費,二者應只收其一”的觀點,北京市消費者協會22日明確表示,此觀點有悖商務部提出的“清理和規範不合理收費的要求”,“最低消費”設置應該徹底取消。
北京市消協指出,所謂“最低消費”與“包間費”不屬於同一性質的收費。包間設置最低消費不屬於差異化服務收費,不應當成為所謂差異化服務收費的藉口。“最低消費”的設置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涉嫌強制性消費。(記者 富子梅)